宁化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宁化县位于福建省西部、武夷山东麓,与江西省赣南地区相邻,现属三明市管辖。县城距三明160公里、福州450公里、江西赣州200公里。全县总面积2368平方公里,辖4镇、12乡,2000年末总人口34.6万人。宁化是革命老区,是中央苏区的组成部分,也是红军长征的四个起点县之一。自然和人文资源丰厚,全县森林覆盖率73.4%,地下矿藏种类繁多,曾被誉为“有色金属聚宝盆”。开采价值较高的主要有钨、稀土、石灰石、煤、萤石等。其中钨的金属储量30多万吨,是全国四大矿点之一;稀土的金属储量3万多吨;石灰石储量4亿吨以上。宁化是清代“扬州八怪”之一黄慎、清代书法大师伊秉绶、全国最著名的两部半县志之一的编撰者李元仲的故乡。宁化石壁是举世公认的客家人的祖籍地。县内自然和人文景观主要有被誉为“江南一绝”的省级风景名胜区天鹅洞群、福建省最深的天然湖“蛟湖”、亩蓄积量居世界之冠的古杉木王群、延祥明代古建筑群和世界首座客家公祠。宁化是农业大县,自古以来盛产粮食、茶叶、辣椒、薏米、魔芋等,所产的牛角椒被列入“闽西八大干”,名扬海内外,河龙米、延祥茶曾是进献朝廷的贡品。